法徽是人民法院專用徽章,是國家審判權的象征,是法官的身份標志,體現著法官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深刻喻義,體現了司法的公信力。 [2]
2001年8月8日,法司〔2001〕59號印發《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管理局關于法院專用徽章佩戴位置及要求的通知》,具體規定了人民法院專用徽章佩戴位置及有關事項。 [2]
2013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人民法院審判制服著裝管理辦法》,原《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管理局關于法院專用徽章佩戴位置及要求的通知》中有關條款不再執行。 [3]









